LG去夜总会
昨天和LG 的朋友的老婆(简称小A),一起出去喝茶。小A 说那天她老公玩到3点多才回来,她在洗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口红印,小A 的老公解释说,是朋友一起玩 脱他衣服的。脱他衣服的人包括我的LG. 每次LG 出去我都不会问 不管玩得多玩 最多一条短信息说我 ,先睡觉了! 他们每次和那个某总出去总是要玩得很晚,LG说是应酬 为了人脉 。说只是去大排挡吃饭喝酒而已。 LG 一直给我的印象就是不喜欢玩。 他说最不喜欢去夜总会了!我和他说,那个老总有那么大的权利么(那个老总刚刚被他们公司飞了) 而且生意合作是有所为 有所不为的!我说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,你和他玩一起 以后难免会被他影响了。夜场那种地方 每个女的白天看起来像鬼 晚上看起来像仙女 ,酒精的作用下谁敢保证自己不患错啊? 杜绝胜于防范! LG 一副无辜的样子,好像他是被逼的!我和他说,我知道要你说什么,你为了工作,为了家庭 ,为了我!昨天到现在我都生气着,大家说是我太小气还是他也有错呢?
我生气是因为,你去夜场玩,就不要和我说去吃大排档,越想越生气.